摩根士丹利添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大摩添益?zhèn)疌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摩根士丹利添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大摩添益?zhèn)疌份額)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18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大摩添益?zhèn)? 基金代碼 025977
下屬基金簡稱 大摩添益?zhèn)疌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5978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國)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暫未上市
基金類型 債券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jīng)理 吳慧文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jīng)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12年7月1日
基金經(jīng)理 余斌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jīng)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07年7月1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xiàn)基金份額持有人數(shù)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50個工作日出現(xiàn)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將根據(jù)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約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并終止,而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xiàn)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長期穩(wěn)健的投資回報。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chuàng)業(yè)板、存托憑證及其他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發(fā)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央行票據(jù)、公司債、企業(yè)債、中期票據(jù)、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 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資公募基金的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票型 ETF 除外))、資產支持證券、
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現(xiàn)金、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其中,對于基金投資,本基金僅投資于全市場的股票型 ETF、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其中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至少符合以下標準之一:①基金合同約定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60%;②基金最近四個季度定期報告中披露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投資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合計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5%-20%(其中境內股票資產(含股票型ETF)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港股通股票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投資的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和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對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現(xiàn)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2、債券投資策略; 3、股票投資策略; 4、基金投資策略;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6、國債期貨交易策略; 7、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
業(yè)績比較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shù)收益率×83% + 滬深300指數(shù)收益率×10% + 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shù)(人民幣)收益率×2% + 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后) ×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理論上其長期平均預期風險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普通純債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天 1.50%
N≥7天 0
注:本類別基金份額在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費、申購費,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4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5%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40% 銷售機構
其他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會計師費、律師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等費用,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fā)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托管人所
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費。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
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痫L險表現(xiàn)為基金收益的波動,基金管理過程中任何影響基金收益的
因素都是基金風險的來源?;鸬娘L險按來源可以分為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合
規(guī)性風險、政策變更風險、稅收風險、本基金特有的風險、法律風險和其他風險。
1、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主要包括:
(1)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品種。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擔由于市場利率波動造
成的利率風險、債券發(fā)債主體的信用風險以及發(fā)債主體信用惡化造成的信用風險,如果持有的信用債出現(xiàn)
評級下調或信用違約風險,將給基金凈值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和波動;如果債券市場出現(xiàn)整體下跌,將無
法完全避免債券市場系統(tǒng)性風險。
(2)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風險。
(3)本基金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4)本基金可根據(jù)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股
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通股票。本基金投資于港股通標的
股票主要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投資于香港證券市場的特有風險;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
互通機制投資的特有風險等其他風險。
(5)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
本基金還將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xiàn)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險。
(6)信用衍生品投資風險。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
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
(7)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風險。
(8)本基金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的風險。
(9)本基金可能因持續(xù)規(guī)模較小或基金持有人人數(shù)不足等原因,導致基金終止。
(10)受到強制贖回等相應措施的風險
出于盡職調查與信息報送等相關的合規(guī)要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可購買本基金的投資者資質予
以規(guī)定并不時調整,具體見《基金合同》、《業(yè)務規(guī)則》、基金管理人屆時發(fā)布的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開放申
購或贖回的公告或其他相關公告。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但不再滿足本基金的投資者資質要求或基金
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或出現(xiàn)基金合同約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權依據(jù)基金合同的約定對相應基金份額予
以強制贖回或采取其他相應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資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面臨基金份額可能按照基金合
同的約定被強制贖回、追加認購/申購被拒絕、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等風險。
2、關于本基金完整的風險揭示請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章節(jié)。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
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根據(j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各方當事人同意,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或與
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
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
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
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按法規(guī)要求更新。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
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的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
關臨時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電話:400-8888-668】
1、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lián)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摩根士丹利添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大摩添益?zhèn)疌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pdf